教材审批制度


一、选用原则

  1. 优先采用教育部规划教材、北京市精品教材、教育部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、重点大学通用教材;
  2. 本校重点教材等高水平教材;
  3. 选用最新版教材。

二、审批程序

  1. 教学组长提名新学期教材,并购置样书;
  2. 教学组全体任课教师讨论,通过后填表――“教材预定表”和“教师用书申请表”(附后)并报教研室负责人;
  3. 教研室负责人核对后,报中心领导、督导组审订;
  4. 教学秘书报教材科。